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等有关规定,经建设单位申报、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评估等程序,现将荔湾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培英书院花地校区旧址之些华伦士楼的迁移工程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建设项目影响评估报告(附件1)、迁移工程设计方案(附件2)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14天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9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文物利益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提供本人有效证件,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芳雅苑15号荔湾文化艺术中心6楼618室
邮政编码:510360,联系电话:020-81306288
联系人:谢铭东,邮箱:1009393693@qq.com
附件:1.荔湾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培英书院花地校区日址之些华伦士楼迁移工程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建设项目影响评估报告
2.荔湾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培英书院花地校区旧址之些华伦士楼迁移工程设计方案
附件1 荔湾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培英书院花地校区日址之些华伦士楼迁移工程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建设项目影响评估报告.pdf
附件2 荔湾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培英书院花地校区旧址之些华伦士楼迁移工程设计方案.pdf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