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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广州市科普“一区一品牌”(荔湾区)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8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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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创新环境计划2025年度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2025年广州市科普“一区一品牌”项目由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推荐,每区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荔湾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在我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含)以上,且在广州地区“纳统”。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组织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基本条件,不存在注销、迁出、歇业、吊销、破产等情况。

  (三)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只能依托同一个单位;项目负责人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法违规、科研失信等有关惩戒期内。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五)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符合财政和科技等部门的查重规定。

  (六)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和科技保密相关问题的,申报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完成相关审查工作;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任务书签订环节,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审查批准文件,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审核批准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须在单位注册“广州科技大脑”前致函市科技局说明情况,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统证明材料。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提供的模板(见附件)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内容应与所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

  (三)本专题项目需提供具备承担对应项目的必要工作经验材料,并提供2025年项目框架性实施方案,且注明“本方案根据活动主办方要求进行完善修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注册。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

  (二)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申报人信息维护。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管理员登录“广州科技大脑”,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需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在线审核项目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申报质量,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退回修改。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5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荔湾区科工信局。

  五、联系方式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东漖南村638号512室

  联系人:宋雨帅

  联系电话:020-81401817、81243929

  

  附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创新环境计划2025年度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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