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风貌建筑是我市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和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近年来,荔湾区持续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完善保护名录。为进一步做好传统风貌建筑的认定工作,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逢源中约53、53-1号民居等31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反馈意见,逾期反馈意见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