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物业小区依法守约年度评价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精神,我区各有关单位和属地街道秉持依法、公正、公开和程序正当的原则于本年度开展辖区内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工作,借助评价工作的开展健全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综合监管体系,优化行政监督管理,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措施—确认整改到位”的闭环机制,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以此督促我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守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本年度我区参评的物业小区总数为79个,其中,总分位居前 10%(含 10% )的物业小区评为“广州市物业服务模范小区”,总分位居 10% 以下 30% 以上(含 30% )的评为“广州市物业服务优秀小区”,总分位居 30% 以下 60% 以上(含 60% )的评为“广州市物业服务良好小区”。其他物业小区只有评分。
经汇总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评分及业主满意度调查得分,结合大项扣分要素及一票否决情形,现将我区2024年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拟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上述拟评价结果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6日(共15个自然日)。如对此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林先生、张小姐,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20-81935448、020-80500227。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