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2日至3月11日,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将《广州市荔湾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现将征集意见予以公布。
序号 | 提交时间 | 姓名 | 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2025/3/4 10:52:02 | 吴** | 建议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尤其是对早中期企业的投资。 | 采纳。 |
2 | 2025/3/4 16:08:12 | 彭** | 1.修订稿第二十条,关于返投范围认定,建议增加"被投企业在荔湾区采购、合作研发“等纳入返投计算,增强政策包容性。2.修订稿第二十五条,受托管理机构的管理费与考核结果挂钩。建议明确“不合格”的具体情形:例如连续两年返投完成率低于80%、重大风险事件未及时报告等,避免主观判断导致的考核争议。 | 已与彭先生沟通,意见达成一致;其中第一点意见返投范围修改为投资本地企业的认定范围,增加了生产销售这方面被投企业;第二点意见,在基金年度考核方案中予以明确,不在基金管理办法中明确。 |
3 | 2025/3/10 14:28:29 | 汪** | 请增加基金规模,并多投荔湾区本土的企业,延长基金存续期,适应产业培育周期 | 采纳。 |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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