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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宝路、宝源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永庆坊三期(G1、G2地块)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5-06-12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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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日,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通过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多宝路、宝源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永庆坊三期(G1、G2地块)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的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2份,现将征集意见情况予以公布:

序号

单位/个人

意见

采纳情况

不予采纳理由

1

广东新快报社
何*

P6评估依据之法律法规:漏了《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5月1日实施的较之前的法规增加了不少新的保护要素,请在此处及后面对应保护要求部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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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2多宝坊21、21-1号民居:此房是重建过的,只保留了正立面,并非建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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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85吉祥坊36、38号:此楼屋顶上有一大树,会影响建筑保护,文评没有建议如何处理,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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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8此页关于吉祥坊片、多宝坊片开发前后时序前后矛盾,有硬伤,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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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74分类不全面,而且前后矛盾。比如(一)只分两种不全面,还有一种经不当改造,比如贴了砖片,但原饰面保存较好,但目前技术难以恢复原状,且与风貌协调,应保持现状,不要动。(一)的归类是具有可恢复原饰面条件,但下面分类B又说难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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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75摸查发现的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经揭层分析发现风貌特征要素保存较差难以恢复的,应停止揭层,对必须重新修补粉刷的部位,选用与现状外观相同颜色、材料进行修补。”
反对,如果揭层可考原状,但已受破坏,而现状与历史风貌不协调,则不应按现状进行修补再粉刷,而应重制原状。如六和新街的粉红楼。
其他传统建筑:“若难以恢复,建议现状清洗或现状修补,确需粉刷的,建议采用可逆性环保材料,……”
反对,若现状与历史风貌不协调,则不应再粉刷,再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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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99广告招牌设置:需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法规、规范、标准作出具体规定管控如下。请补充。
《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规范系统设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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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林**

P2页:引用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不得开展征收、收储工作。”内容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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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8页:多宝坊14-4、14-5并非竹筒屋【公寓】,而应定为【住宅】。多宝坊14号、14号之1、之2、之3、之4、之5及合围在中间的T型自留巷,为民国某人自购近亩地块建设的【家族住宅】,因其有三房妻妾,子女成群,故按照人口辈分规划建成:前三独立,后三联排的竹筒屋,14号之1、之2、之3的一层和二层大厅都有大门联通,方便家眷走动。其独立双天井+公共通天结构亦为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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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6页:【现状情况:14-1号加建部分已拆除。】14-1拆除的是梯屋,梯屋为硬山顶砖木结构,由于白蚁侵蚀,结构出现重大隐患有坍塌的危险,由万恩公司组织工程队,在近年抢险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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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4页:红棕色块区域:多宝坊17-19号,据原居民老人薛婉薇回忆,此建筑为1934年其父亲出资建成的,芒果树为吕宋岛的芒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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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9页:2013年前旧照,照片内建筑物是多宝坊27号-1,并非泰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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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7:特征要素涉及情况。6.1:建筑物外立面:14-1、14-2、14-3并无【水刷石饰面】。6.2:建筑外立面:应增加:麻石(花岗岩)勒脚、麻石(花岗岩)石门套。6.3:建筑部位:应增加【岭南传统建筑之天井组团】。14-1、14-2、14-3都有独立的双天井+组团公共通天结构,为岭南建筑竹筒屋中的特例。6.4:建筑构件(中式):14-3的一楼为中式岭南传统大阶砖。6.5:建筑构件(西式)应增加:花阶砖。14-1、14-2、14-3、三个建筑的二楼都保留了原有的花阶砖,而且有几种款式,是非常珍贵的特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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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70页:【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一般建筑】,建议表格内的建筑门牌号应按街道排列,避免【宝庆新南约】里面夹杂【多宝坊】,太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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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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