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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6-02-13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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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31日,荔湾区住房建设园林局通过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将《广州市荔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4条意见,现将该意见内容及答复情况予以公示,特此公告。

序号

提交时间

姓名

意见

采纳情况

1

2026-01-15

爱上棉花糖_suki

一、建议增加人才公寓租赁期满后能否续租或者最多可续租多少次。

二、建议明确申请人才住房应以个人或家庭名义进行申请的,原已承租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是否符合资格?

三、建议增加对于“拖欠租金、违规转租”等违规租住人才公寓的罚则。

一、采纳。将进一步研究合同期满后的续租事项并调整相关规定。

二、采纳。将进一步评估已租住政策性住房继续申请人才住房情形,完善申请条件。

三、采纳。已在第二十三条  【终止情形】进行了明确。

2

2026-01-21

许**

我认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总体可行,同时提出两点建议:

1. 建议简化申请审核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减少人才等待时间。

2. 建议在政策实施后,定期公开保障住房的分配、补贴发放等信息,提升政策透明度,保障公平性。

采纳。我局下一步在制定人才住房的审核及分配流程时会综合考虑提出的意见。

3

2026-01-27

爱上棉花糖_suki

1.建议明确夫妻双方均为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多少套人才住房?

2.建议明确人才住房租赁期到期后能否续租;

3.建议明确人才住房承租人的义务。

1.采纳。将进一步研究调整以家庭为单位租赁人才住房的制度标准。

2.采纳。将进一步研究合同期满后的续租事项并调整相关规定。

3.人才住房承租人的义务会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4

2026-01-28

梁**

1.承租市场运营主体运营管理的人才住房是否适用第十四条的资格审核及分配?

2.建议明确市场运营主体运营管理人才住房的定义。

3.建议增加退库前运营管理部门应告知居住人才。

4.建议明确第十八条65%定价是只针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出具的评估价格还是也包含市场租金标准。

5.建议明确市场营运主体运营主体租金的上限,保障人才权益。

6.建议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包含市场运营主体管理的人才住房?

7.第二十一条中“正常缴纳租金”是指65%的租金还是市场租金或评估租金?

1.适用。

2.采纳。将进一步研究完善。

3.采纳。将增加完善人才住房退库前运营主体告知义务。

4.采纳。为避免歧义,将进一步研究调整文字表述,增加精准性。

5.采纳。将一进步研究增加市场营运主体房源租金标准建议。

6.采纳。已修改为“第二十四条 【日常管理】政府授权实施机构和市场运营主体应严格遵守房屋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7.已删除“正常交纳租金”引起歧义表述,进一步研究确定“过渡期内不再享受租金减免和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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