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结果反馈
关于《荔湾区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7-19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14日,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荔湾区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现将征集意见情况予以公布:

序号

反馈意见单位或公众

意见

采纳情况

1

江先生

关于第三章选拔条件第七条中条件(一)“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前三名技术承担者”修订为“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前三名技术承担者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七名技术承担者”,理由是科学技术奖中一等奖相对于二等奖的含金量高出很多,建议对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承担者排名予以分别规定更符合实际情况。

不采纳。经与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条件设置为“前三名技术承担者”是基于考虑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

2

应先生

天河区的企业人才可以参加特贴人员选拔吗?

选拔范围为荔湾区事业单位、在荔湾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特殊的区域性机构。符合选拔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参选。

3

胡小姐

修订后的办法将在哪个网站发出?一般什么时间开展选拔。

修订后的办法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官网、荔湾人才服务公众号等平台发出。本届(2023-2025年)选拔于2022年第二季度开展,下届(2026-2028年)选拔计划于2025年第二季度开展,具体开展时间以选拔通知为准,选拔通知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官网、荔湾人才服务公众号等平台发出,敬请关注。

4

王女士

办法里面没有看到报名方式,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采纳。报名方式和材料在选拔通知中载明,选拔通知在荔湾区人民政府官网、荔湾人才服务公众号等平台发出,敬请关注。

5

龙生

建议将已获得荔湾区其他人才称号人员,也纳入可选拔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范围。

采纳。符合选拔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参选,已获得荔湾区其他人才称号与参加特贴人员选拔不冲突。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