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问题
发布时间: 2024-12-20 来源: 广州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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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咨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问题
咨询类
2024-12-10 09:41:48
已发布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港澳台同胞在内地能申请居住证吗?如可以,需要如何办理?

处理信息

广州政务
2024-12-11 16:27:42
您好,关于您咨询港澳台人员如何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事宜,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一)申领对象。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二)换领、补领对象。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所需材料: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3.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1)有效期内且租期半年及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2)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3)有效的购房合同;(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当前租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5)用人单位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6)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7)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8)有效期内且期限超过半年的劳动合同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9)用人单位出具的存续时间超过半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10)用人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材料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11)有效学生证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12)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13)其他能明确居住满半年和居住地址的证明材料。4.未满16周岁,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由监护人带领申领人一起前来申办的,无需额外提供代为申领手续材料;仅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领人没有前来办理手续的,还需提供能证明申领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的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护照、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等任一种)。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请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前预约或现场取号,前往居住地所属受理点办理。越秀区:越秀区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东山受理点),地址:东华东路363号;海珠区:海珠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地址: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荔湾区: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28号;天河区:天河区政务中心户政窗口(进驻政务中心),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白云区:白云区分局综合办证厅,地址:广云路11号;黄埔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政务中心),地址:香雪三路3号2楼A区;南沙区: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业务窗口(进驻政务中心),地址: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2层北回C9 C10窗;番禺区:番禺区分局综合办证大厅(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永业大厦二楼 ;花都区: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地址:花都区天贵路101号;从化区:从化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进驻政务中心),地址: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增城区:增城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进驻增城区政务中心),地址: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增城区分局新塘综合办证中心,地址: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9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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