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荔湾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2”思路举措、区委工作部署推动法治荔湾建设的具体举措,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统计法治理论基础
1.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业科室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工作局面,全方位夯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组织区统计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学习国家统计局有关典型案例通报,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国家《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广东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等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积极推动落实全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做好学法考试的组织,切实巩固学习成果。学习过程中不断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把对数据真实性的重要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并落实到具体统计工作中去。
(二)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1.抓好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实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实施年度统计普法清单。持续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推动统计系统、区委、区政府、各街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要求和统计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支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印发《荔湾区统计局关于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等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在区委党校副科班开展题为《统计造假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前因后果及案例解读》的讲座。
2.加大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四上”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督促其积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如实及时报送统计调查资料。充分利用“四上”企业年报培训、统计执法检查等时机,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诚信统计,增强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思想意识。共对街道统计员、企业统计员和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宣讲和业务培训31场次,参加人员超2298人次。
3.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活动。我局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举办统计法治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统计法知识竞赛、统计法治相关征文活动,努力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崇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局于11月29日开展了面向市民的统计普法宣传。
(三)依法履行统计执法职责,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扎实开展执法专项排查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要求,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排查治理,立整立改,确保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并形成长效机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现场检查程序、执法文书,持续加强统计执法案卷审理和评查工作,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高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质量。
2.有序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按照区联席办、市统计局2024年执法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部署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运用。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综合运用重点检查、双随机检查、“回头看”检查等形式,重点检查辖区内企业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情况、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效率,形成执法检查合力。累计开展执法检查44家次,完成本年执法检查任务,并对4家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予以警告。
3.持续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准确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实施失信惩戒。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探索建立诚信统计正向激励机制,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
4.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着力提高统计监督效能。我局与区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区委第七、八、九轮巡察中,对石围塘、海龙、逢源、龙津、沙面等街道开展统计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四)强化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工作能力
鼓励我局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证培训和考试,不断充实区级统计机构执法力量。选派执法骨干参加统计执法骨干培训,执法人员积极参与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和执法专班工作。在局内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各专业科室对执法工作的了解,致力于提高统计执法人员实操能力和专业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统计业务熟练、法律法规精通、工作作风扎实的统计法治队伍。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持续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全局工作,持续推进荔湾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度统计法治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够多。以开会培训宣讲方式为主,其他宣传方式较少,宣讲形式单一枯燥,难以满足不同对象的需要。需要进一步打开工作思路,结合不同的普法主题和对象,创新方式,综合运用线上普法、现场咨询、短视频等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存在对统计系统内部普法宣传多,对其他部门普法宣传少;对企业统计人员普法宣传多,对企业负责人普法宣传少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普法宣传,同时需要拓展普法宣传的渠道和方式方法,如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利用招商、注册登记等环节前置性普法等,多渠道对企业进行统计普法宣传。
(三)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目前我局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4人,而具体开展统计执法只有2人,总体执法力量与广州市其他区相比相对较弱。需要进一步发动符合统计执法证考试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争取更多人员持证执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区统计局将继续围绕省、市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荔湾建设等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做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成果。二是继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不断增进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意识。三是加强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执法检查中穿插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推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严守统计法纪底线,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四是做好2024年年报暨2025年定报各项培训工作,向统计人员、统计对象宣讲新修改《统计法》为新一轮普法宣传重点,通过统计法律法规汇编读本、专题学习等方式,提升统计人员对依法统计的认识,保障源头数据质量。五是持续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持续深化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不断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营造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增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继续发动符合申领统计执法证条件的同志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持续扩充统计执法队伍。七是坚决落实好上级交办其他统计法治工作,切实履行统计职能作用,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荔湾”的高标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