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内容 |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本单位领导干部 | 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 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加辅导讲座、专题培训、在线学习等。(全年) | 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廉政意识。 | 政工部、办公室 |
2 | 本单位党员干部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规定。 | 结合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运用学习强国、廉洁广州等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教育。(全年) | 提高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意识,改进作风,做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模范。 | 机关党委 |
3 | 本单位工作人员 | 《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 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开展辅导讲座、学法考试,参加上级普法业务相关培训等。(全年) | 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责的责任担当,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 各部门 |
4 | 工作人员、市民游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宣传;利用公园法治长廊开展民法典宣传;通过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全年) | 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知法、学法、守法,提升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助力法治宣传“零距离”。 | 各公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