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5-04-30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全局干部职工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工作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1.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2.将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教育总体规划。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按照区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年度考试,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4.结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采取多形式法治教育。

大力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2

局党员干部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

将学习党内法规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

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以作风建设新成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局党支部

3

商贸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通过政策宣讲会、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在日常服务企业过程中主动进行宣传,引导企业加强有关管理办法的宣贯。

提高社会大众对外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相关规定的了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商贸发展科

4

商贸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结合“安全生产月”、商务诚信宣传、促消费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教育。

推动相关企业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在生产过程中不踩“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为荔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商务管理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