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5-05-13 来源: 荔湾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区行政机关单位及下属机构政府采购业务经办人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1.开展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采购人实务培训”线上专题培训

2.邀请名政府采购业务专家讲解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中小企业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  

3.向全区印发荔湾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引(2025年版)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

荔湾区代理记帐机构

《代理记帐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2025年12月前召集代理记帐机构开展宣传普法培训会议

使区内代理记账机构提高代理记账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