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6-06-30 来源: 花地街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街道、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辖内群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1.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及保密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把重点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运用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文明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法律六进”活动。

3.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保密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保密教育月、宪法宣传周等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按区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开展其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完成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干事创业和为群众服务的能力;推动形成“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的保密工作氛围。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

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辖内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广东省禁毒条例》等与信访、禁毒、反恐、反诈、反邪教、反走私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

1. 常态化开展反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结合社区活动、日常走访开展宣传、发放海报。  

2. 定期组织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3. 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禁毒宣传;每年对在册吸毒人员开展法治教育。  

4. 每学期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

完成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平安法治办公室、各社区

3

全体党员、街道在职在编人员

1. 《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面向全体党员、街道在职在编人员常态化开展党章、公务员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选派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专题研讨班(荔湾区分课堂),将普法宣讲融入干部培训教育当中。用活“红荔学堂”优质教学资源,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年底完成本年度普法学法任务)

完成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员干部熟知党章、公务员法,筑牢纪律规矩意识,规范履职。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4

本部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各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本辖区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特扶对象服务及广大社区居民。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州市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等与民政社会救助、卫生计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1. 每季度组织一次政策法规专题培训或业务研讨会。

2. 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政策窗口,摆放宣传手册。

3. 结合入户调查、走访慰问等工作,向服务对象讲解政策。(常态化开展)

完成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基层经办人员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在基层传播学法、守法、崇法、善法等法治理念。

公共服务办公室、各社区

5

执法对象(违法建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

1. 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讲解违法建设认定标准、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常态化)

2. 制作《房屋建设法规须知》,引导社会大众知法守法。(常态化)

3. 作出处罚决定时告知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复议权、诉讼权。(每次执法)

提升违法建设查处业务水平,确保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减少行政争议。

花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6

在建工地施工单位、商户、流动摊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1. 向沿街商户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和市容管理要求,定期组织商户座谈会。(常态化+每年6月、12月)

2. 定期面向在建工地负责人开展建筑废弃物管理及文明施工普法培训。

3. 结合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向居民和商户宣传分类标准和法规要求。(常态化)

4. 利用“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主题普法宣传。(每年6月)

规范建筑废弃物处置和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减少施工扬尘和噪音扰民,提高商户守法意识,促进市容环境持续改善。

花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7

物业服务企业、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1. 定期组织一次物业服务企业培训,讲解物业管理职责和违法建设的劝阻报告义务。

2. 定期开展一次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同步向餐饮企业讲解燃气安全规范和法律责任。

3. 联合区燃气管理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每年至少1次)

4. 利用社区宣传栏、业主微信群推送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等法律知识。(每季度更新)

增强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意识,提高燃气使用单位安全守法意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推动物业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

花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8

辖区居民和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1.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在社区广场设点开展普法宣传。(每年至少2次)

2. 联合街司法所、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防安全等专题讲座。(每半年1次)

3. 通过街道公众号、居民微信群推送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常态化)

增强辖区居民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普及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区氛围。

花地街道办事处、花地街司法所、社区法律顾问

9

街道公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依托纪律教育月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1.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2.提高公职人员法治意识

纪检监察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