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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来源: 区规划资源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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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广州市荔湾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荔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民主科学决策、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文明执法、加强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我分局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队伍建设

  (一)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局领导共计出庭应诉12次。

  (二)强化执法人员法治理念。积极参加市、区组织开展的各项执法技能、法律法规培训。落实学法考试制度,确保参加人员全覆盖及考试通过率。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并对执法证件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将知法、懂法、守法作为选人用人的前提条件,强化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为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奠定良好基础。

  二、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

  (一)构建并完善区一级决策平台。成立荔湾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完善决策机制及议事规则,就国土资源管理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作为区政府和部门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贯彻落实分局内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局党组、局长业务会、局长办公会工作规程,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切实提高重大事项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我分局牵头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2020年,我分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总登记的通告》(荔府规〔2020〕3号),明确了总登记的范围、内容、时限等。

  三、深化审批改革,提升行政效能

  (一)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按照市规划资源局的部署,我局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进一步压缩时限、精简流程。2020年,我局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版)11宗,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7宗。

  (二)落实区域评估制度。在特定区域由片区管理机构统筹组织开展片区规划范围内的评估评价工作,结果向片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主体无偿提供,对与区域评估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目前,我局已牵头制定荔湾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审议,片区内多个项目已结合控规编制报批完成区域部分地块的环评、文评、地质灾害评估工作。

  (三)落实用地“清单制”和“豁免制”。由区土发中心牵头在经营性用地出让前完成13项评估评价和普查,在土地出让后将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总清单(用地清单)一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目前,荔湾区新隆沙地块、鹤洞水泥厂(一期)地块、冷冻厂地块、白鹤沙地块、龙溪大道地块以及陆居路AF020243地块共6宗地块已形成用地清单,交付受让企业使用。

  (四)强化部门联动,实行并联审批。一是对政府投资类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联审批;二是推进电水气外线工程并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极大提升企业获得用水、用电、用气便利度。三对市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工业房屋建筑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房屋建筑项目推行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实现“全程网办、一次申报、并联审批、同步发证”。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

  (一)落实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系列改革。对该类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将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纳入联合验收环节,实现该类项目办事企业从拿地后到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实现全流程6个环节、28天,企业办事“零成本”。

  (二)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是积极配合市、区政数局推进落实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目前已实现我分局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集成服务”,统一经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提高窗口收发案件的规范化程度。二是推出“不动产登记+供电、供水、供气、电信”一体化服务模式。市民在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只需提出申请就可在同一窗口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供电、供水、供气、电信业务,省时省力,便捷放心。

  (三)提高网办比例。一是大力推行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减少申请人跑动。2020年,我分局共办理5宗全流程网办“出具土地和规划守法证明”业务。二是在实现线上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增量房转移登记网上申办业务的基础上,于2020年2月17日再推出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一网通办”,即企业、群众可网上登录“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办理不动产交易网签、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核缴相关税费等,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五、改革执法体制,规范文明执法

  (一)推进部分行政处罚权调整镇街实施。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领域的区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下放乡镇街道,激发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规则》,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按时推送“双公示”信息至信用中国,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六类行政执法信息,提升数据开放力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市局业务办理标准化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归档保存,并形成电子档案。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市规划资源局统一部署,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纳入清单的执法决定事项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六、加强执法监管、自觉接受监督

  (一)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梳理我分局“互联网+监管”事项,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施清单要素及录入监管数据。目前,我分局共认领17个监管事项,实现认领事项的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以及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基本建立我分局监管事项目录。

  (二)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制定并印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关于落实<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复议和诉讼案件工作规则>的办法》,推进行政应议应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按时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局共新收行政复议47件,一审行政诉讼34件。

  七、开展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

  (一)出台政策措施助力全面复工复产。为减轻疫情对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支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民生工程规划报建工作,制定并公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民生工程规划报建若干措施的通知》,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用地及规划服务保障。

  (二)主动与街道对接做好疫情防控。配合社区上门巡查,登记反穗人员信息,做好体温测量和情况登记,协助群众使用“穗康”进行健康状况自查自报,配合社区普查出租屋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巡查租户,下沉交通一线,参加公交站点轮班值守工作,在西村街15个公交站点和昌华街4个公交站点提供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排查疑似人员及时向街道反馈。

  八、开展法治宣传,形成普法氛围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的普法工作职责,层层压实普法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普执结合,精准普法。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街道或联社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活动;在开展土地日常巡查工作时,向涉及农用地的租户、使用人等主体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进行年度丙、丁级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对周边有销售地图及涉及地图的教科书的书店进行抽查,强化测绘管理相关主体的法律意识;与经济联社就旧村更新改造项目进度进行座谈交流,讲解旧村改造政策和改造流程,解疑答惑;在办理用地许可、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等相关审批业务时,向申请人进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宣传。

  (三)开展专题普法。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今年时事热点,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在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微视频,张贴肺炎疫情温馨提示,引导干部职工理性看待疫情、抗击疫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主动宣传干部职工在抗击疫情的典型事迹,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九、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有关合法性审查事宜,尚需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结合执法所涉社会影响、是否涉及听证程序、公众利益等情况进一步明确需纳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完善内部法制审核的流程、标准,配强法制审核人员,明确工作规则,以确保该项制度的落实。

  (二)有关法治宣传事宜,因业务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中,人员编制有限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形式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手段和形式还有些单一,普法创新力度不足,运用新媒体等创新手段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

  十、2021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法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荔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谋划和落实局党组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二)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参加各项法治培训及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学法考试及执法资格考试。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普法责任。围绕“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

  (三)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并联审批,提高网办比例,优化审批环节,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机制,促进规范严格文明公正执法。

  (五)有效化解矛盾,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法治信访建设,依法依规回应群众诉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按照市局有关要求,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依时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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