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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1-22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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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基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处置涉法涉诉案件。贯彻落实《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我局行政行为,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现有六名工作人员获得公职律师牌照。
    (二)注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班子成员到挂点党支部讲授最新政策法规,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中心组已开展法律法规学习15次,班子成员到支部讲课8次。邀请专业律师举办法律讲座,将法律法规列入各支部“三会一课”和业务部门每周三集中学习内容。
    二是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层层深入学法。丰富党员学习方式,全面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或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将普法工作列为部门班子成员职责,及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和权责清单。每月组织全区劳监协管员进行业务法规培训,全局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在依法行政中普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权力和职责,形成《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行政职权和依据。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增强执法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劳资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二是在人社服务中普法。在业务大厅张贴办事流程、政策依据,在各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图片等加强普法宣传。联合全区22条街道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以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向企业、群众宣讲人社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疫情防控期间,拓展“互联网+”就业服务。充分发挥我区门户网、微信公众号、企业QQ群平台,及时向广大企业及劳动者推送就业服务政策信息,目前共组织举办203场网上招聘活动,提供各类就业岗位36202个。
    三是在执法办案中普法。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普法,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讲,不断提高企业学法用法自觉,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执法、劳动仲裁、信访处理等过程中,结合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部门“案例库”,以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四是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依托“荔湾人才”、“荔湾职建中心”、“荔湾就业中心”等微信公众号推送通俗易懂的政策法规解读。送教上门,开展“精准式”普法,推进以社工就业辅导为主的“就业携行计划”,通过普及就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带动就业。
    (四)做好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一是落实局领导接访日制度。加强信息搜集、研判,做到提前预警预报,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按照“五定”要求,即定责任领导、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
    二是落实局班子成员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听取案件的调处进展情况汇报,亲自与信访人面对面座谈,亲自研究解决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结案,确保“案结事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对遗留问题较多、涉及面较大的重点个案,实行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包案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共同做好化解处置工作。
    (五)完善调解、仲裁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提升仲裁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案前调解、繁简分流、要素式裁决等仲裁办案方式改革,推进仲裁智能化建设,不断优化在线调解仲裁服务内容,当事人可随时随地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立案预申请。逐步试行互联网异步审理,切实满足互联网时代劳动者维权的多元化需求。
    二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仲裁员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水平,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荔湾区小微企业居多,部分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欠薪裁员频发,劳动争议案件量同比去年增长11%。
    (六)不断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推动人社业务数字化转型。全面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两百多项政务服务事项可网上办理,努力实现绝大部分业务可网上办理的目标,在全市率先实施人才引进入户全流程网办,促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二是推进各类服务应用。我局目前开设了荔湾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公众号、荔湾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众号、荔湾人才公众号。公众号集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信息发布、业务办理为一体的,逐步实现群众足不出户享服务,实现“政策随身听、服务掌上办”。
    三是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1日起,我区正式将涉及养老、失业、工伤等55项社保服务下沉街道办理。我局积极探索“业务+服务”党建新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下沉深度融合。党员干部在业务下沉的全流程、全环节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好街道工作人员,把业务下沉各项实施方案抓实抓细抓落地,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开创了党建和业务工作共赢的新局面。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区各街道共承接社保业务共70107宗,总体运转情况良好。
    (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共办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84件)、劳务派遣许可(26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17件)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7件)共134件。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处理案件50宗,作出责令整改27次,作出行政处理决定2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次,其中罚款11次,全年处罚金额17.34万元。
    (八)依法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021年,我局作为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2件,较去年减少8件,2件均维持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自2021年6月1日起,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我局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局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共答复行政复议案件8件,较去年增加6件。复议机关已办结6件,尚未办结2件。已办结的6件中,维持行政行为4件,申请人撤销复议申请2件。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局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4件,其中8件已出判决结果,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余均为不开庭审理或暂未开庭。我局共发生二审行政应诉案件6件,均驳回对方上诉维持原判。
    我局下属单位社保基金中心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5件,其中3件已出判决结果,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余2件未出审理结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各种新型劳动关系的出现,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条例》部分条款理解不一,实践中适用时容易产生争议。我局将落实重大伤亡和疑难工伤认定案件联审制度,进一步准确把好工伤认定政策关,及时、妥善处理重大伤亡和疑难工伤认定案件,依法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是随着政务服务工作的推进加深,劳动者反映诉求的途径越加拓宽,而且受疫情影响劳资纠纷高发,劳动纠纷处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全区涉劳资纠纷案件数量大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局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亟待进一步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组书记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注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局作为单独被告的开庭审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共10件,行政负责人出庭4件。分别是我局局长兼法定代表人廖浩萍同志于10月11日出庭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参加(2021)粤7101行初4603号庭审,副局长韦乃财同志于1月22日出庭(2021)粤7101行初201号,副局长韦乃财同志于11月9日出庭(2021)粤7101行初4214号,副局长黄永妍同志于4月20日出庭(2021)粤7101行初2021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0%。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社保基金中心作为被告开庭审理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共5件,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0%。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结合人社部门工作实际,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让法治理念处处彰显,用法治的力量为民生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实现荔湾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贡献人社力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积极创新法治宣传的平台、载体、阵地和形式,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增强普法内容的适应性、系统性,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法治精神。
    (二)提升人社服务质效。筑牢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思想基础,推动干部职工服务理念、工作作风的全方位变革。全面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促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有效推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与市局、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注重经典案例示范作用,引导劳动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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