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护航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社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树立法治意识,注重学以致用。社领导对学法工作真抓实干,把学法普法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经常检查、督促、指导学法普法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单位职能,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区供销社是非执法类单位。区供销社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我社依托出资成立的荔供农产品经营公司开展农产品流通业务,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资源,打造特色农产品经营公司。扶持广州市荔湾区东石桃花专业合作社开展桃花种植、销售工作。积极参加供销社消费帮扶采购推介专场、“中国农民丰收节”消费帮扶产品展销专场等活动,助推乡村振兴。2022年全年,为纾解企业的经营困难,减免租金50多万,减少疫情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三)主动公开政务,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工作及时更新。及时做好党建、经营业务、招投标、企业商铺租赁、人事信息、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新冠疫情防控等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信息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2.工作动态类信息11条;3.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4.其他信息29条。
(四)完善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方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保持法律顾问关系,积极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中牵涉到相关法律条款及合同签订相关事项,需经我社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业务。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出台了《中共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规定,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通过学法普法,全面推进区供销社综合改革进程,进一步提升供销系统为农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供销队伍参与乡村振兴的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
法治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法治宣传效果需要提高。对社属企业及承租户的法治宣传主要依靠微信群发和消防安全检查活动,运用新媒体力量扩大影响力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法治宣传工作的效果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提升法治意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3年工作要点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法考试,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大力提高区社系统内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要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积极向社属企业和承租户派发法治宣传资料,在日常安全生产等检查督导过程中利用微信、微博等普法新媒体,开展网络线上线下普法活动。三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依法依规起草制定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扎实推进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不断提升我社各项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023年,我社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适应新发展要求,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作出积极贡献,为乡村振兴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