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荔湾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区统计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要求与统计实际相结合,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推进经济运行监测、经济普查等重点统计工作有序开展。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或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按照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扎实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府常务会议和全区统计专题工作会议等多种方式组织传达学习,推动区内相关部门、各街道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把专项治理行动要求落实落细。三是加强法治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学报告、学党章”网上考学和2023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专题听取专项治理行动、统计执法检查、法律顾问服务等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统计法治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统计年定报培训、统计人员能力培训班、经济普查培训等各项统计工作,开展现场宣讲、推送法治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推动各部门、各街道统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三)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融合。对照“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战略布局,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积极探索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路径,组织开展统计监督与巡察贯通融合机制研究工作,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落实政务公开。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统计执法检查案件讨论工作试行规则,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实现更加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区统计局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保障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跟进12345、有呼必应、依申请公开等政务服务工作,并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监督水平。一是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统计局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统计局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并于2023年全面通过上级统计部门验收检查。为加强对街道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制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街道工作机制,对口联系了解街道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检查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等,积极帮助解决开展统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全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和全省统计法治视频培训等法治业务培训,选送法治业务骨干参加市统计局执法专班工作,在局内举办统计执法流程及文书写作规范化培训,不断提升全局法治业务水平和统计执法办案效率。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的决策部署,局主要领导对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高度重视,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全区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全程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归档等各环节程序,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全区64家企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和入退库专项执法检查,起到了“警示一批、教育一批、治理一域”的作用。三是开展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制定了2023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同时对近年执法检查中差错率较大的调查对象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全年共对9个专业515家次企业进行核查,在核查中发现平台填报数据有误的,均已及时给予指导修正。
(四)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府常务会议和统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专项治理行动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广东省《监督实施意见》精神,增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权威。二是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区委党校分别在处级班、中青班、正科班和副科班中开设统计法律法规课程,持续开展面向各部门、各街道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宣传教育。三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全年对街道统计员、企业统计员和相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37场次,参加人员约1600人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意识仍需要进一步提升。仍存在部分调查对象对依法统计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配合度不高的情况,要通过多种普法宣传措施,切实帮助统计调查对象正确认识依法统计的重要意义,并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
(二)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必须有2名持证人员到场才能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当前区统计局只有3名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执法力量与当前不断增长的执法任务不相适应。
(三)普法宣传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多样、针对性不强,群众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手段不多,宣传的实际效果仍有待提高。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求,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全面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融合,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为经济普查及统计工作保驾护航。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统计人员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确保统计执法合法化、规范化。组织符合申领统计执法证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增强统计执法力量。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强化以案释法警示作用。开展多媒体宣传、统计年定报培训、统计人员能力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断提高统计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筑牢防范和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第一道防线,营造良好统计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
广州市荔湾区统计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