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关于对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问题交办单2019第30号的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7-03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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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问题交办单2019第30号的处理情况报告

 

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

  收到《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问题交办单2019第30号》后,我街高度重视,并组织街道城管科、街道执法中队、街环卫站、南漖联社查清问题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

  1、东沙街南漖市场外的河段,水面漂浮众多面积小的油污。

  我街已通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加强调水补水。  

  2、东沙街南漖市场外的河涌内存在一废弃自行车;南漖广宁路51号门口外的河涌边堆放了建筑垃圾。

  东沙街南漖市场外的河涌内存在一废弃自行车问题已处理。(附件1)

  南漖广宁路51号门口外的河涌边堆放了建筑垃圾问题已处理。(附件2)

  3、南漖广宁路51号门口往南、南漖西舍街62号门外、南漖涌边街115号门外、南漖涌边街129号门外、南漖大街170号门外河涌6米范围内仍存在村民房子和菜地,巡河通道未打通。请核实房子是否取得相关证件,请列出整改措施和计划。

  经核查,上述5处建筑物均有宅基地证(附件3)

  菜地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对其硬底化。

  4、南漖西舍街62号门外、南漖大街4号门外,在河涌边设置了生活垃圾堆放点,请与有关单位商量重新设置生活垃圾堆放点,避免生活垃圾堆放在河涌边。

  南漖西舍街62号门外在河涌边设置了生活垃圾堆放点问题已整改。(附件4)

  南漖大街4号门外在河涌边设置了生活垃圾堆放点问题已整改。(附件5)

  5、南漖涌边街129号门外的房子靠近河涌一侧存在5处排水口未接入污水管网或雨水管网。

  经核查,该建筑物在南漖村截污纳管工程范围内,我街已要求施工方将其排水口接驳进污水管网。避免污水直排河涌。

  6、南漖大街122号桥头餐厅门外,商家直接向雨水收集口倒入生活污水。

  南漖联社有关部门已对其进行教育并完成整改。(附件6)

  专此报告。

  附件:关于对广州市“四治”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问题交办单2019第30号的处理情况报告.pdf

 

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3日      

 

(联系人:梁志豪    电话:8149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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