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交办单第4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有关核查、处置工作,责成相关科室和单位限期抓好整改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的基本情况
经核,“荔湾区新隆沙东路56号附近‘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工地”位于新隆沙项目用地红线内,属AF020116规划单元。房屋征收及拆卸实施单位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日完成新隆沙东56号房屋拆卸及余泥清运工作,并于11月6日完成围蔽铁网安装工作,同日按规定采购环保防尘网,计划于11月11日前完成环保防尘网安装工作。
二、处置情况
11月9日上午,我委组织业务科、下属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拆卸单位等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和具体经办同志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并召开了现场工作会议。现场会上,我委督促拆卸单位落实两项整改措施:1.马上安装环保防尘网;2.对新隆沙项目范围内工地进行全面巡查,全面落实其他裸土降尘措施,安装环保防尘网,并加强现场管理工作。
截至11月9日下午,新隆沙东56号现场工地已安装环保防尘网,并已按规定采购项目范围内其他工地裸土所需防尘网。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优化工作流程,按照房屋拆卸进度提前购置相应数量的环保防尘网,争取做到房屋拆卸、余泥清运、网布覆盖三项工作无缝连接。
二是督促房屋征收及拆卸实施单位加强工地巡查,落实环保防尘网查漏补缺工作,做到当天发现破损、当天增补修复。
三是结合工地现场洒水、清理生活垃圾等其他方式,加强现场降尘防尘工作。
专此报告。
附件:新隆沙东56号工地已安装环保防尘网现场照片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