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东漖街关于《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问题交办单》第72号
整改情况报告
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
接《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问题交办单》第72号后,我街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区科工商信局、区水务和农业局、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裕安围牌坊往西,裕安涌南岸,存在一处已封堵的排水口,封堵位置出现破损,有排水情况出现。11月27日区水务和农业局已派工程人员进行封堵。
二、裕安涌3号桥,裕安涌西岸,存在铁栏、围墙等建筑物。11月27日、28日组织施工队进行了拆除。
三、裕安涌1号小桥与2号小桥间,河涌6米范围内存在一处养殖性池塘。养殖性池塘现已清空,场地已经移交给截污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四、江夏村八巷8号南侧,裕安涌东岸,存在一处建筑未完全拆除,遗留的建筑垃圾阻隔河岸通道。11月26日街道组织城管科、执法队进行整改,现该建筑已经全部拆除,建筑垃圾已经清理完毕。
五、裕安涌4号桥东南侧,一处收集废旧电器场所疑似为“散乱污”场所,并有白色塑料管通向河涌。请相关部门进行核实。11月27日,区科工商信局和街道共同到现场检查,现场拆除通向河涌的白色塑料管。现正等待区环保局、区科工商信局对是否为散乱污场所作出指引认定。
六、裕安涌4号桥西南侧,有一处垃圾收集点。因为收集点与河涌没有任何措施进行有效阻隔,垃圾较容易进入河涌;上址为西塱联社保洁公司环卫工人宿舍和存放环卫车辆地点。街道立即要求保洁公司进行整改,11月27日城管科、环卫站对环卫工人开展宣传教育,要求环卫工人立即清理废品,今后不得将收集回来的废品放置在上址。同时上址为西塱污水处理厂二期征收范围,街道已经为保洁公司另行选址停放环卫车辆, 保洁公司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围蔽,待新停放场地搞好后即可搬迁,交出场地。
七、裕安涌与花地大道南交界往东,一排水管直接向河涌排放污水。11月27日区水务和农业局派出工程人员进行封堵。
专此报告。
附: 东漖街关于《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问题交办单》第72号整改前后相片.doc
东漖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