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关于广州市“四治”督导第三督导组交办单2019第23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4-22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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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四治”督导第三督导组:

广州市“四治”督导第三督导组交办单2019第23号已收悉,对来文反映的和平中路104号之一违法建设问题,我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街执法队核实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和平中路104号之一房屋有关情况  

据我街执法队对受委托人李巧屏的调查了解,其于2013年12月4日购买该房产,归属其儿子何浩宇名下,并于2014年由她出资对该址进行了原状维修。

二、处置情况

经核,我街执法队实际在2018年7月曾收到群众投诉有关和平中路104号之一存在违法建设的问题。接投诉后我街执法队立即派员进行核查,发现该址为一栋四层半建筑,已建成,当时进行了拍照取证。街执法队发《询问通知书》(NO:0004896)要求当事人携带资料到街执法队接受调查,2018年7月16日,有关受委托人(业主的母亲)到我街执法队接受调查,其反映该址于2013年购买,并在2014年进行原状维修,2015年3月前维修完毕。根据案情需要,2018年7月18日,我街执法队到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查询该址


产权信息,7月20日上午约当事人进行现场查看,根据查册信息对104号之一房屋现状进行比对,发现该房屋存在超出产权面积现象。对此我街执法队发出《责令限期通知书》(NO:0000918)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超出房权面积部分。2018年7月20日下午,我街执法队约当事人做了询问笔录,启动立案查处程序,立案号为:荔综城立字【2018】1200390号。2018年9月18日,执法队员到市规划局调取该址报建资料,2018年11月14日,通过区执法局函告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对涉案房屋作冻结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区执法局分别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15日、2019年2月21日对涉案房屋进行了三次测绘,并于2019年3月11日,将测绘报告发我街执法队,街执法队根据测绘报告,于2019年3月13日执法队收到测绘报告,向区局业务科、法制科报告测绘结果与房屋平面图误差情况,并将案卷上报区局审批。根据区局业务科指导意见,2019年3月29日,区执法局召开关于本案违建问题会办会。根据本案需要,于2019年4月18日,区执法局召开关于本案违建问题第二次会办会。

目前,本案在区城管执法局审批中。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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