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关于海北村地段存在宅基地施工作业的处理情况说明
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组:
接贵督导组第41号交办单后,我街高度重视,11月8日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经确认为海北村东联南约55号、56号,调查发现该两处宅基地于2018年7月19日均已按规定在海龙街办理了备案手续,符合海龙街农村宅基地建设控制规模标准。针对其停工其间私自施工的行为,我队现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工并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排栅。截至2018年11月12日,当事人已停工并自行拆除排栅(附现场照片)。
下一步,我街将加强巡查监控,严查违建抢建行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