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四治”督导〔2019〕第40号的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 2019-11-12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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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政府办《文件处理表》(“四治”督导〔2019〕40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派员处理。经查,该址为2018年备案的构筑物,我局属地城管执法队与街道办事处、西塱联社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经复查,排栅已全部拆除,室内施工行为已停止,占用公共巷道堆放的建筑材料已清理完毕。

 

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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