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按照区政府办《文件处理表》(“四治”督导〔2019〕40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派员处理。经查,该址为2018年备案的构筑物,我局属地城管执法队与街道办事处、西塱联社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经复查,排栅已全部拆除,室内施工行为已停止,占用公共巷道堆放的建筑材料已清理完毕。
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