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一鸣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体育场馆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第163216号)的提案收悉。经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主动作为,落实AED设备的配备管理。为做好体育场馆场地安全开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区文广旅体局下属2家事业单位区全民健身中心和区体育发展中心已于2021年配置共10台的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按场地面积大小分配放置在4个公共体育场馆和体校训练大楼内,并张贴醒目标志,定期检查、做好设备维护工作,确保紧急时刻能第一时间发现和取用,符合新修订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有关要求。
二是强化学习,加大应急救护的培训力度。今年,区全民健身中心专门采购高级全自动半身心肺复苏模拟人、模拟AED设备、急救板、颈托等一批急救技能培训器材,并于4月12日联合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急诊科党支部在西郊游泳场开展“救在身边、保护生命”科普宣传及急救培训活动,共有约40名党员干部和场馆救生员等参加,进一步提高了体育场馆一线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生命救护能力。下一步,我局将联系区卫生健康局共同做好培训工作,定期派专业的应急救护培训人才到体育场馆开展急救技能培训指导。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急救设施的普及配置。通过培训和日常检查、走访向社会体育场馆推广AED配置使用,鼓励慈善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公共急救设施。通过传统和新媒体多层面、多途径向大众普及公共急救基本知识,提高市民群众对AED设备的认知和使用常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帮助开展施救。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需要做好对体育场馆配置AED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加强AED使用培训。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专此答复。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管津萱,联系电话:816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