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鲁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广州基督教青年会鹤翔路2号产权置换遗留问题的提案》(第3018号)收悉,我区经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荔湾区教育局提供了3个具备置换可行性的物业供广州基督教青年会研究。通过实地考察后,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同意荔湾区恩洲大巷61号101房作为产权置换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588.74平方米,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产权人为荔湾区教育局。
下一步荔湾区教育局将按流程与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办理鹤翔路2号产权置换的相关手续。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