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转发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8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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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转发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公安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现将《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的通知》(民函〔2015〕2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规定,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我省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无事故,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2015年10月20日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转发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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