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以人为本、高效便民理念,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为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全面推行了婚姻登记过程中诚信告知制度。
一是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工作培训,要求婚姻登记员理解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熟悉掌握规定内容。使每位登记员熟识婚姻信息严重失信行为包含的主要内容、以及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等,做到登记员人人都是宣讲员,为加强宣传和开展录入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信用宣传。婚姻登记处利用公示栏、电子屏等,公示《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加强信用建设宣传,让当事人知晓婚姻登记严重失信面临限制招录为国家公职人员等14项联合惩戒措施。对咨询业务涉及诚信的,均告知失信惩戒相关情况,震慑失信行为。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承诺制度,在登记过程中向当事人发放《婚姻登记严重失信风险告知单》要求当事人阅读后签名按指模,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告知单整理归入婚姻登记档案长期保存,一对一档,使婚姻档案准确真实率得到提高。让每位婚姻登记当事人都知晓失信行为将产生的不良后果,引导当事人做诚实守信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