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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诚信中小企业”遴选和“信用创新应用案例”征集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 2023-08-10 来源: 荔湾区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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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广州市“诚信中小企业”遴选和“信用创新应用案例”征集活动已经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申报。

  本次活动属于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评选结果将在第四届广州市“诚信兴商 信用智创”主题活动现场公布。活动组委会欢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擦亮“信用广州”城市品牌。

  活动一

  广州市“诚信中小企业”遴选活动

  1. 征集对象

  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正常经营满3年或以上的中小企业。

  2. 基本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守法合规经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2020年以来获得2次以上税务部门认定的“A级纳税人”,或被海关部门认定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3)2020年以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2020年以来未被生态环境部门认定为环境信用评价红牌企业。

  (5)2022年以来未受过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行政处罚。

  (6)2020年以来连续正常缴纳社保、公积金。

  (7)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8)在“信用广州”网站不存在不履约和部分履约情形的履约践诺信息。

  3. 评定指标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由组委会依据“诚信中小企业”征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4. 申报要求

  (1)“诚信中小企业”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即“基本条件”佐证材料);

  (5)“信用广州”网站企业信用报告(公开版)。

  5. 对历届广州市“诚信中小企业”进行复核

  2020至2022年获评广州市“诚信中小企业”的企业,无需提交相关材料,由组委会统一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同步通过媒体公示。

  活动二

  广州市“信用创新应用案例”征集活动

  1.征集对象

  市区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在穗有关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和事业单位,在穗注册企业或在穗有分支机构的外地企业(独立法人)。

  2.案例内容

  围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易+”应用、信用修复、信用承诺、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主题,反映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信用服务支撑实体经济发展、信用便企惠民、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案例可以文字或微视频形式展现。

  3.申报要求

  (1)创新案例以文字形式展现的,需提供信用创新举措和实施过程的典型经验、具体成效,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创新案例为微视频形式展现的,需提供5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

  (2)报送单位对报送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

  (3)广州市“信用创新应用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

  (4)案例佐证材料(资质证明、文字材料、图片或影像等)。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组委会自主报送“诚信中小企业”和“信用创新应用案例”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0日止

  申报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邮寄。其中,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请于8月20日前邮寄至承办单位广东省信用协会(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首层广东省信用协会;收件人:梁小姐 020-83546600)。

  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其中“诚信中小企业”申报表或“信用创新应用案例”申报表提供Word/Excel版本,支持扩展名doc/docx)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gdxyxh@163.com。

        

附件1:2023广州市“诚信中小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2:2023广州市“信用创新应用案例”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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