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州市荔湾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1.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
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020-31014846(荔湾区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荔湾区机构编制委
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收)
邮 编:510360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荔府办〔2016〕4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8项:分别为地名命名、更名核准(仅指住宅类小区、建筑物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和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审批(仅指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塔>和殡仪服务站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区级以下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地名命名、更名核准(住宅小区、建筑物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批除外),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经营性公墓审批(仅指建设公墓的审核),慈善组织的认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项,即因公(战)牺牲的非现役军人革命烈士的审批(审核)。全年行政许可审批的申请194件,受理194件,办结193件,网上全流程办结量193件。非行政许可审批的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厘清行政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等。按照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组织对工作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民政系统权责清单和工作事项办理流程图,建立健全标准化、流程化的管理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效能。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公开公示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内容,按照区政务办统一要求,统一规范公示内容,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张等方式对社会公开。
(四)监督管理情况。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认真受理和解决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投诉,依法依纪处理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定期对社会养老机构、社会组织、骨灰楼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情况,按时完成社会养老机构、社会组织、骨灰楼等的年检工作;积极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做好区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定期检查街级边界工作,着力建立和谐边界关系;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五)实施效果情况。在实施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过程中,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程序、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意识。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我区依法开展地名审批,积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流程严格把关,合法依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及审批通过率,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在册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467家(民非单位345家、社团122家),备案登记的社会组织226家。以电话查询指导147家,对社会组织实施不断线监管;针对“僵尸”型、投诉类、电话联不上和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现场走访、察看取证132家;围绕民政服务机构托养情况、民办托管机构清查规范等10个专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对36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查监督;完成19家行业商会协会信用平如数据录入;换发“三证合一”法人证书380家,不计6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换证率达到93.8%;加强社会组织培训,9月份对43家有涉外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培训》,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局人员配备稍显不足,与日益广泛的民政职责和日渐趋高的工作要求不相匹配;二是人员队伍专业性不够强,法律专业人才占比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行政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