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19 来源: 区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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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州市荔湾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1.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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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有14大项(25小项),包括:1.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审批;2.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3.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4.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5.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6.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7.设立娱乐场所审批;8.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9.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10.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11.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审批;1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1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批;1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相比2019年减少没有办理需求的3项: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临时占用区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审核。目前我局已14大项(25小项)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2020年行政许可申请量58项,其中受理量55项、不受理量3项;行政许可办结量58件,其中审批同意量55件、审批不同意量3宗。
(一)依法实施情况。根据区政务改革及区政务办工作要求,我局认真研究,积极按要求,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等,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及时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善,明确审批标准。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各项迎检工作,开展“放管服”自查整改。
(二)公开公示情况。按照区政务办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完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区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开公示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公示公开的信息明确,同时依据权责事项的调整及时修改,并通过区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情况。
(三)推行标准化情况。依照各级文件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并减少自由裁量权,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导入工作,包括行政职权事项、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市下放职权工作等核对梳理,以及省、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切换改造、数据录入、补充、更新等工作。    继续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推进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建设,列明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服务结果名称、设立依据、对应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收费项目等。

(四)创新方式情况。利用荔湾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预审等方式创新申请受理和办理模式,增添远程视频实时咨询服务,积极落实便民原则。修改完善审批事项收件清单、服务指南及网上办事系统事项主题分类和审批平台事项流程内容设置,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减少部分事项办事环节,缩短部分事项办事时限,增强许可实施过程中与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相互协同。

(五)监督管理情况。一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我局行政审批系统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接,接受纪检部门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审查、核准等各个环节实时监督,确保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全面公开办事流程、办事制度和审批权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二是拓宽监督渠道,打造阳光服务平台。实行廉洁服务承诺制,在服务台上公示委公共服务廉洁公约,接受群众对局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设立行评意见箱,广泛征集企业和市民对我局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群众需求为向导改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区政务办联合区纪检部门制定实施相关监管措施,结合广州市荔湾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进行实时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单位领导和纪检部门对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警钟长鸣;全年共收到0件举报投诉信息,全部信息已根据信息反映的情况及时跟进处理并回复。 

(六)实施效果情况。2020年,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显著;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达到百分之百。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编制限制,我局无单独设立的审批科室,未能有效实现审管分离,同时由于力量不足,审批业务专业性和效率受到影响,这也一定程度影响了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的推进。二是对某些审批条件,部门间标准不一致,如对村镇等集体性质建筑认可条件,消防、环保、文化等部门要求不一,令申办者无所适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区政务服务改革要求,规范环节流程和清单,清理行政许可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及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建设,令审批服务更阳光、高效、便捷;同时在提高审批人员素质、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让群众更加满意。此外将根据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进行针对性培训辅导学习。另建议区法制办或政务办等部门牵头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对部分条件要求进行研究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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