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荔湾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区地志办)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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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芳村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区地方志办)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单位4项行政许可事项已按要求纳入《广州市荔湾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包含省或部委下放、委托、重心下移和按程序转报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含备案事项),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修改、完善。
(二)公开公示情况。依据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对有关公开公示信息进行了明确、细化,同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
(三)推行标准化情况。印发了《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和减少自由裁量权;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
(四)创新方式情况。创新申请受理和办理模式,提高相关事项的网上办理率,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等,推行跨层级事项扁平化办理、推行跨部门事项并联化办理,许可实施过程中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相互协同;建立预约办理、办事工作日等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方式等。
(五)监督管理情况。及时制定实施行政审批有关监管制度、措施和标准;2021年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没有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
(六)实施效果情况。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目的和效果;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良好。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地方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目前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各承修单位人员没有相对固定,年鉴资料征集难度较大;三是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鉴、志书、地情书籍的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结合荔湾区方志馆实际情况,加大地方志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成效,扎实推进地方志事业“五位一体”科学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广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规定要求,确保地方志机构开展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编纂的权威性,保证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的编纂质量。三是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办证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办事,尽量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