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府办《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管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现将荔湾区财政局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数量为1项:“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经省财政厅统一名称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2019年已纳入《广州市荔湾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和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没有新增或减少的事项。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98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我区2022年应报备的代理记账机构为91户,已报备88户;报备期办理注销2户;未报备的1户自2017年已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区登记在册的代理记账机构有101户,其中:当年报备88户、未报备的1户,新增11户、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入荔湾区代理记账机构2户、迁出荔湾区代理记账机构1户。
(一)依法实施情况。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98号令)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申办人员网上申请,工作人员网上办理。2021年10月,根据上级部门对减时间和即办率的要求,区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再次压缩为1个工作日,实现减时间90%,即办率100%。
(二)公开公示情况。区财政局已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对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有详细的公开公示;已通过行政许可审批的企业,均已公示于信用广州网。申办人员能在广东政务网等网站上查询相关情况;并有详细的流程图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
(三)监督管理情况。区财政局内部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层级监管,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区财政局驻点受理“荔湾区综合调度指挥平台”分派的工作,该系统与广州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链接,能及时处理并答复市民的举报、投诉和咨询问题。
2022年报备工作开展后,有2户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了注销手续,未报备的1户在2017年至今持续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其余88户代理记账机构均能按时完成报备工作。上述情况均在荔湾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2022年区财政局共抽取了10户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相关的检查。6月,区财政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公开抽取了广州市诚俐企业财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永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旺带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一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昕翊行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户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9月,对5户代理记账机构——广州凯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智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艺浚财务税务代理有限公司、金拱门(广州)数据处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三珲企业顾问有限公司进行业务监督检查,并将相关情况公示于荔湾政府网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四)实施效果情况。根据全区代理记账机构的增减情况,反映荔湾区代理记账行业目前处在一个平稳并逐步增长的阶段。区内各代理记账机构对区财政局不定期召开小组组长工作会议,促进沟通交流的举措均反映良好,表示满意。
(五)创新方式情况。在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减少负面清单、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区财政局对新申请代理记账资格许可的机构,在核发资格证书前,做好机构具备的资格条件了解工作。通过与法人或业务负责人的沟通,宣传国家政策,加强沟通联系。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区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根据规定已全部公布于广东政务服务网,申办人员均能有据可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后,国家对代理记账机构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对于会计信息质量不规范的机构未有切实可行的责令整改措施,在管理上显得较为被动。建议在国家层面继续研究对其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针对存在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和兄弟区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听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区财政局对重大事项及时在荔湾政府网发送通知公告。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政策,以行业自律互助小组为基础,增进彼此交流和相互督促,共同促进代理记账机构行业的健康发展。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