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2日

办实事•民法典宣讲团进桥中:法官解答旧村改造、电梯加装、电动车进电梯难题!
发布时间: 2021-05-26 来源: 区法院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增强社区群众法治观念,助力推动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5月18日上午,荔湾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瑞华带队“法润民生典亮荔湾”民法典第八宣讲团走进桥中街道办事处,为60余名街道干部、居委会及联社班子成员开展了一场以“我们身边的民法典”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微信图片_20210526151615.jpg

      宣讲会上,马晴法官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民法典的意义、背景和立法框架等知识。围绕目前桥中街正面临的旧村改造、加装电梯等热点民生问题,宣讲团以案例讲学释法,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解读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家庭婚姻、继承权、侵权责任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亮点、要点。

       除普及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外,当天宣讲会结束后,宣讲团还与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深入交流,对大家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有实用性的建议。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问题一:现在有不少小区居民私自把电动车推进电梯,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如何通过法治方式对此类现象进行治理?

法官:这个问题需要从个人和物业两方面入手。首先个人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电动车不能进入电梯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电池进行保养。其次,在物业管理条例46条里明确规定了小区物业有责任保护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有义务阻止可能对小区居民带来安全隐患的行为。为此,小区平时要做好电动车安全的宣传工作,可以尝试在架空层或其他合适的公共场所设立专门用来充电的地方,也可以运用智能化手段,在电梯内装上摄像头和感应器,一旦发现有人把电动车推进电梯即提出警告并拒绝关门,从法律法规结合技术手段来解决。同时,街道、居委也要做好日常的宣传工作,可联动消防等有关部门定期进社区向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问题二:如何通过法律法规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开展?

法官:首先相关部门要向村民普及最新的拆迁法律法规,强调程序意识,保障依法依规开展拆迁工作。其次要做好拆迁的相关公告,对拆迁进度、补偿款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对部分有疑惑或申诉意见的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引,及时沟通解释,消除误解。

      本次宣讲座谈过程气氛活跃、精彩纷呈,真实的案例与通俗易懂的语言更是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宣讲会内涵丰富,内容充实,既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又为日常如何有效开展行政工作提供了很强的启发性。

      桥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樊子刚表示:民法典内容博大精深,当中所涉及到的物权、继承、人格权等更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普及民法典对于提升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目前,桥中街正面临着新旧交替的关键时期,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等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当中,辖区新旧小区在日常管理中正面临着不同的难题。民法典宣讲团的到来,既为街道工作人员在日常行政工作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盲点、难点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助力在促进社区发展建设过程中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工作,同时也更好向村民普及如何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解决相关问题和纠纷,顺利推进大坦沙岛更新改造工作,真正做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执法人员与老百姓之间架设起一道法治沟通的“桥梁”,助力营造全社会尊崇法治的良好氛围。

      荔湾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瑞华表示:在开展民法典宣讲团进街道的活动前,我们先与街道负责人提前沟通,针对街道目前正面临的拆迁、电梯加装等难题对宣讲内容进行专题准备,从法院过往案件中挑选出具有参考意义的案例,以案说法。此外,在普及民法典基础知识的同时,我们还专门安排了座谈会环节,让街道工作人员与法官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即时答疑,为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思路和建议。

      自今年3月起,荔湾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组建由50余名年青骨干法官、法官助理组成的10支民法典宣讲团,组织开展“法润民生典亮荔湾”民法典宣讲活动,至今已走进机关、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16场次,受到群众肯定好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