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彩虹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领域,不断提高公开精准度和政府透明度。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彩虹街道办事处通过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7条。其中,街道动态236条,招聘信息64条,采购信息7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0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部门文件4条,年度报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彩虹街道办事处通过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答复办结80件,撤销申请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彩虹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宗、(复议后)行政诉讼1宗,占办理答复比例5%。涉诉涉议案件中3宗与旧楼加装电梯小额工程相关、1宗与违法建设相关,4宗行政复议均结果维持、1宗行政诉讼一审驳回诉请,正在二审阶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街政务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旧楼加装电梯住宅的矛盾纠纷因当事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异议方就加装电梯事项反复进行投诉举报,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了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的可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但大部分申请人仍旧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事实上的投诉行为。另外,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时,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可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但对“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并无明确界定,为恪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当申请人重复、大量申请时,被申请人为避免被复议、诉讼通常不会适用以上条款,造成行政机关大量行政资源浪费。
下一步,我街将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积极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探索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