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来源: 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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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广州市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w.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39号,邮编:510150,联系电话:020-62330220)。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荔湾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部署及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学习研究,并把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准确落实信息公开,并有效掌握、引导舆论,区退役军人事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和相关工作要求,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由局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从组织上确保年度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根据政务公开内容变化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和组织保证。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注重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领导,组建信息通讯员队伍,通过定期组织通讯员交流会、搭建互联网粤政易工作群,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夯实宣传工作基础,进一步促进我局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退役军人领域有关文件的公开工作。一是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利用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微信、移动客户端、举办各类活动、制作网格宣传栏等方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二是搭建宣传报道员沟通平台。充分挖掘各科室、军休所、街道服务站等潜力,每个单位确定一名政治敏锐性高、熟悉单位业务工作、有工作热情的干部职工兼任通讯员,鼓励多写、多练、多观察、多报道,建立粤政易群定期组织交流学习,形成共同开展新媒体宣传的工作局面。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向人民网、部委、省厅、市局、区政务信息网等平台投送围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心的民生事项报道,及时准确宣传退役军人工作动态信息,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严格审核把控,及时公开信息。今年我局针对目前新媒体应用修订了报送工作实施办法、政务信息公开与报送管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政务信息公开与报送的工作制度。同时,我局以机关各科室、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军休所、各街道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局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不假报”,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同时建立了责任考评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征询制、执行监督制和结果通报制,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2023年,我局发布政务信息340条,依法保障社会各界对我区退役军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扣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省、市、区的要求距离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广泛,内容不够深化,信息发布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政策解读和征集调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未来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发布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做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发布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三是不定期开展公开情况自查,对标先进,查缺补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州市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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