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来源: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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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相关工作部署,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增强自身公信力和执行力。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在荔湾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部门文件类信息6条,行政执法类信息8条,工作动态73条;共办理行政许可80件,行政处罚6件,行政强制1件,依申请公开6件,均已办结。

  其中,行政许可事项主要为排污许可证发放(40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35件),暂停设施运行批复(5件)。分别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主动公开。行政处罚(6件)主要集中在大气排放超标、噪声超标。依申请公开(6件)主要集中在公开环评批复、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方面。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23年6月、10月,本单位积极派员参加市、区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流程、审查要素以及注意事项等,12月,组织全体在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及相关文件汇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4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4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4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栏目维护、信息发布量等问题上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本单位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制度等的学习和培训,夯实业务基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并及时更新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同时,积极关注舆情动态,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提前做好预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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