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街道关于吴乐惠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2 来源: 彩虹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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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属各党委(党总支)、各办公室、各单位:

  吴乐惠、徐梦雯、解光毅3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2022年12月9日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吴乐惠同志任彩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四级主办职级,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16日起算;

  徐梦雯同志任彩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行政执法员,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4日起算;

  解光毅同志任彩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行政执法员,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4日起算。

  中共彩虹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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