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属各党委(党总支)、各办公室、各单位:
吴乐惠、徐梦雯、解光毅3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2022年12月9日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吴乐惠同志任彩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四级主办职级,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16日起算;
徐梦雯同志任彩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行政执法员,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4日起算;
解光毅同志任彩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行政执法员,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4日起算。
中共彩虹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