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事项: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二级事项:居住证申领
受理部门:逢源街来穗中心
办理条件: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办理流程:填《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表》
所需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②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③居住登记回执④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办理居住证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首次办证的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