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街拟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宣传品采购供应商2家,现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有关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海龙街道办事处2021年宣传品等物品采购。
二、投标要求
(一)投标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在广东省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制作、包物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所选材料择优考虑)、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公告期
2021年6月27日至2021年7月3日。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附件提供的常用采购清单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送货时限等内容;
(三)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四)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非透明文件袋,封口处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报价时间、地点、联系人
(一)报价时间:2021年6月27日至2021年7月3日18: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3楼(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
(三)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1415223
七、评审方式
街道邀标领导小组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规格和报价来综合评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取2家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其中,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中标公司为主要业务合作单位。
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2.海龙街道邀标小组评分表(海龙街道宣传品采购供应商选定项目).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