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基本情况:
二、招租条件
1、租赁期限:5年,每月在月租金基础上收取10%的管理费。租金及管理费按年递增3%。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择优选择。中标价不得低于月租金底价。
3、招租对象: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实力,信誉好等条件。
4、招租方向:住宅。不可将该物业用作商业、办公或仓库用途。不能利用承租物业从事餐饮、娱乐、洗浴、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存储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
5、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6、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报名须提供:
1.有效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如非法定代表人投交资料的须提供: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自然人须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招租程序
(一)公开招租期内,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单位)的,可采取协议出租方式,但租金标准不应低于招租底价,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单位)的,经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
(二)公开招租以投标者竞租资质、经营项目、竞租租金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价高者得,但在同等条件和价格情况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公司物业招投标工作小组对各竞租人(单位)通过综合评定后,并确认最佳承租人(单位)。
(四)由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最佳承租人(单位)的信息通过荔湾区信息网公开的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内,对最佳承租人(单位)无异议的,呈报南源街党工委会议审定。如对最佳承租人(单位)持异议的,则提交公司物业招投标工作小组重新启动招租程序。
(六)若中标者经业主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能与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保证金,视为主动放弃。由竞标租金高者中标,以此类推。
五、招租要求
(一)承租人(单位)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将该房屋从事危险性、污染性产品的生产、存放及销售。
(二)承租人(单位)除按期交纳租金外,应承担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应履行租赁期内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承租人不得将物业转租第三方,经发现立刻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回。
(四)承租人(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来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
(五)因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拆除、征用、提前收回或改造拍租标的全部或部分,并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但政府有补偿的,属业主享有的归出租人所有,属经营、装修补偿的归承租人所有。
六、报名日期、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 月19日至4月23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除外,过期不接受报名)。
(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马塘坊23号首层。
广州市南源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