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
发布时间: 2021-01-03 来源: 沙面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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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社会保险登记

二级事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或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广东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参保人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1、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3、使用本人账户缴纳城乡养老费的,提供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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