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2月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12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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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2月28日前超过许可期限未办理延期批准手续的,以及依据企业主动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申请,由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上述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或者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对应法律责任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所属街道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原证有效日期

  注销日期

  注销原因

  1

  彩虹

  广州市佑晟贸易有限公司

  骆景华

  穗荔危化经字[2023]000228号

  2023.09.27-2026.09.26

  2025.02.25

  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2

  茶滘

  广州市佰利佳化工有限公司

  梁永锴

  穗荔危化经字[2022]000184号

  2022.05.06-2025.05.05

  2025.02.28

  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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