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示广州市荔湾区2021年人才公寓申请资格审查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1-04 来源: 区住房建设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2021年人才公寓集中公开分配公告》的规定程序,现对广州市荔湾区2021年人才公寓申请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1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书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 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1822436。

    递交异议材料地址:荔湾区信义路21号,邮编:510370。

    电子邮箱:lwrcgy@126.com。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2021年人才公寓申请资格审查结果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月4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2021年人才公寓申请资格审查结果.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