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关于开展人才公寓(市场项目)定向分配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24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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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认定,广东省华大物流有限公司的西关首约人才公寓项目成为我区首宗政府和市场合作的人才公寓住房项目,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荔住建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面向辖区内人才预申请。公告如下:

  一、申请企业类别(所有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

  (一)六类重点企业

  优先向当年度荔湾区重点建设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荔湾区重点企业及荔湾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等六类重点用人单位的人才倾斜供应。

  (二)其他单位

  采取“先申请,按照优先顺序分配”原则。

  二、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才公寓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政区域内工作;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市级高层次人才除外)

  (二)属于以下两种人才类别之一:

  1.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或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2.中高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

  (三)其他要求:

  1. 人才公寓的承租人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补贴和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已享受人才住房实物奖励以及购房补贴、安家补贴等货币形式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

  2.已承租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公共租赁住房或人才住房的,应当在办结入住手续之日起1个月内腾退原租住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公共租赁住房或人才住房;逾期不退的,收回所承租的人才公寓。

  三、房源概况(房源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2)

  (一)房源位置、数量及面积

  人才公寓房源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荔湾路西关首约产业园区内,共计60套房,建筑面积约17-36.5平方米/套,含一房、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种户型。

  (二)房源租金费用

  1.总租赁参考金额(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109-120元/月·平方米,具体视房屋品质而定;

  2.水电费: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标准及与企业签订合同的相关规定收取。

  (三)看房安排

  1.线上看房:11月24日-12月5日的9时-12时和14时-18时,人才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二维码详见附件1)进入“西关首约人才公寓项目看房群聊”或关注“西关首约”公众号了解项目房源具体信息;

  2.现场看房: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制定现场看房计划。

  四、预申请方式及时间

  (一)预申请方式

  六类重点企业中高层次人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才以企业名义申请,由企业整体向政府租赁;高层次人才既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也可以企业名义申请。

  (二)预申请受理时间

  人才公寓预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2日的9时-11时和14时-17时。

  (三)预申请受理部门

  明晰条件后,企业和人才需填报《企业明细表》(附件3)和《人才公寓预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在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申请受理规定时间内报主管部门提出预申请。

序号

高层次人才或重点行业领域

对应部门

相关科室

联系地址

咨询电话

1

高层次人才

区人力社保局

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020-81378224

2

当年度荔湾区重点建设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单位

区发改局

投资和重大项目管理科

荔湾区逢源路127号910室

020-81378107

3

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

区科工信局

科技发展科

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

020-81376806

4

荔湾区重点企业、荔湾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区商务投促局

投资服务科

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

020-81534496(招商引资项目)、020-81510731(重点企业方向)

5

其他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020-81378224

  (四)申请原则

  1.房源分配原则上按照序列层次优先供应:

  (1)为经市、区认定或评定的高层次人才(第一序列);

  (2)六类重点企业中高层次人才(第二序列);

  (3)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才(第三序列);

  (4)根据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如同一序列按照“企业上一个完整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优先供应;

  (5)如同一企业不同员工同时申请同一房源点则由企业向政府整体租赁后自行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人才;

  (6)在分配各阶段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申请的(书面放弃声明详见附件2),原则上将进行递补分配,具体情况由区住房建设园林局通知。

  2.房源点选择原则:每户人才家庭仅可申请1套人才公寓。

  五、合同租赁期限及入住时间

  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最短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签订人才公寓合同后即可入住。

  六、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的人才可按照《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实施规定》(荔人社规〔2022〕1号)享受租金补贴。

  七、咨询电话

  (一)人才公寓政策

  荔湾区人才公寓政策规定可致电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咨询,联系人:吴先生,咨询电话:020—81822436;

  荔湾区人才公寓递交人才方面资料可致电区人力社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20—81378224;

  荔湾区人才公寓递交住房方面资料可致电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咨询,联系部门: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20—81055433。

  (二)人才公寓房源

  荔湾区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可致电广东省华大物流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0—81815565。

  八、附则

  对于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未按规定时间腾退所承租人才公寓的个人和单位,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实施机构追缴不当得利并收回住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追缴其违规享受的租金补贴,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并将有关失信信息按照规定纳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予以失信惩戒。

  附件:1. 西关首约人才公寓项目简介

  2. 西关首约人才公寓项目房源信息表

  3. 《企业明细表》

  4. 《人才公寓预申请汇总表》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2年11月24日

点击浏览下载:

附件1:西关首约人才公寓项目简介.docx

附件2:西关首约人才公寓项目房源信息表.xls

附件3:企业明细表.xls

附件4:人才公寓预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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