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4 来源: 区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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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文公字〔2021〕004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 15日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5号白云制药厂3号仓库右侧第4间仓库进行检查。经核实上址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其行为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侵权物品(61000张手机钢化贴膜)予以没收。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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