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邀请登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27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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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荔湾区茶滘路庙前北街14号、荔湾区百花路111号房屋分别作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以下简称“征收决定”)。

  现拟在《广州日报》《香港商报》《房地产导刊》对上述地块的征收决定进行刊登,请有意向参与的登报机构前来我办报名、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报时间:2024年10月的任意一个工作日。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机构简介(原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资格文件(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授权委托书;(六)相关报价文件。

  三、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0月9日

  四、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3楼

  五、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六、报名联系电话:020-81000047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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