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BQZB2023-64
二、 项目名称:广州文化公园2023年羊城菊会花材采购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汇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深圳市福罗湖区桂园街道华讯中心3016
被投诉人1:广州文化公园(广州市荔湾区公园管理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堤二马路37号
被投诉人2: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楼1003室
四、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广州文化公园2023年羊城菊会花材采购项目,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138.5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于2023年6月19日发布采购公告, 6月30日开标、评标;7月6日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6月29日,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6月30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7月11日,投诉人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投诉事项共2项,投诉事项1:本项目未根据采购需求特点和法定适用情形选择采购方式。涉嫌滥用招标方式为特定供应商牟取中标输送利益。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分值设定没有细化和量化,具有不合理性、排他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上述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