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办须知
发布时间: 2024-10-31 来源: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一、申办情形

  本市户籍人员要求办理以下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业务的,可予申办:

   (一)变更姓名(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受刑事处罚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以及变更的姓氏非直系长辈血亲、收养人、父母、继父母的除外)。

   (二)变更为母(或父)的民族成份。

   (三)更正出生日期。

   (四)变更性别。

   (五)更正出生地为国外。

   (六)变更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婚姻状况、出生地(国内)、籍贯、兵役状况、宗教信仰、身高、血型、本市(县)其他住所

二、需审核的材料

  办理时,除审核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予审核)外,还需根据以下情况审核相关材料:

(一)申办情形1:①属变更名字的,申请人陈述事由,名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②属变更姓氏的,需被跟随方的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户口簿户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之一,下同)。③属增加曾用名的,曾经使用过该姓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出生医学证明之一;属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可审核《干部职工履历表》;属部队的,可审核部队相关档案材料。

(二)申办情形2: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更改民族成份的证明书。

(三)申办情形3:出生证或户籍档案记录等权威原始依据。属干部身份的还需其人事组织部门的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函。

(四)申办情形4: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书,或者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书;属在国外做变更手术的,审核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书。

(五)申办情形5:出生证、护照。

(六)申办情形6:①变更文化程度的,学历证书(属国(境)外领取的文凭还需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部门出具的验证证明)。②变更职业和服务处所的,工作证或在缴社会保险记录。③变更婚姻状况的,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和生效书)、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④变更出生地的,出生医学证明。⑤变更籍贯的,申请人与父亲(或祖父)的亲属关系材料及其居民户口簿。⑥登记兵役状况的,退伍证(入伍证、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转业证)。⑦登记宗教信仰、身高、血型、本市(县)其他住所的,按实际情况申报。

(七)其他材料。1.属申办情形第1、3、4、5项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还须审核申请人的出生证、其生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现场签署同意变更更正的声明;申请人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变更姓名的,还应征得申请人同意的签名声明。2.属申办情形第2项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还须审核申请人的出生证、其监护人身份证件。3.已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经核准变更更正申办情形第1至4项的户口项目后,须一并审核《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4.证件为国外签发的,还需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可以通过预约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通过①广州金盾网http://gaj.gz.gov.cn/;②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广州微警务微信小程序;③“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④“穗好办”APP,选择户政栏目中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所对应的事项)。属申办情形1、2、5、6的人员现场办理通过网上预约,可选择本市公安机关任一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办理提交申请,经核准后办理。属申办情形3、4的人员现场办理通过网上预约,向户籍地户政业务办理点提交申请,经核准后办理。

(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办应由申请人(未成年的由监护人)办理。办理前请在“粤省事”确认以上审核材料是否具备可正确调取的电子证照,无电子证照的需提供相应材料原件验核。经核准,户口登记时需对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相应的居民身份证进行缴销及登记。

  (三)申办条件之外的其他情形,应到户籍地户政业务办理点窗口咨询,由窗口工作人员解答指引。

  咨询电话:12345  投诉电话:12345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