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4-05-23 来源: 荔湾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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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全区教育行政系统内部人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

2.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等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全年)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廉政意识。

组织宣传科、人事科

2.与教育行政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3.党内法规

办公室、组织宣传科

2

全区公民办(园)长和教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广州市幼儿园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1.通过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开展“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

2.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全年)。

切实加强学校管理者尤其是校长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其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开展教师法治教育,在教师入职培训、专业发展培训中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训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老师。

局机关各科室、区属各单位

3

社会大众及服务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全年)

增强依法办学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教育矛盾和纠纷的能力水平。

局机关各科室

4

青少年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相关法律法规。

1.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和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参加第五届“嗨!说法”广州市中小学生普法创意大赛。

2.推广校园法治晨会、法治兴趣小组、法治实践社团等做法,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

3.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全年)

1.抓好以学习宪法和民法典为核心的学校法治教育。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宪法进学校”活动,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宪法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校园法治晨会、主题班会、法治讲座、“宪法教育大课堂”进校园等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和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    

 2.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学校思想政治课中设置专门的法治教育模块。在日常校园生活中着力加强青少年的规则教育。

3.积极打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充分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综合教育科及相关科室、区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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